还吃野味吗?要命的那种
针对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国家相关部委连续发文,三令五申严控野生动物交易,明确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然而还有人敢顶风作案贩卖野生动物。
1月27日,湖南永州祁阳县一处非法网上经营野生动物窝点被端。现场查获河麂冻体10只、野猪冻体1头、竹鼠冻体10只、野兔冻体57只以及鸟类冻体17袋约200余羽,鳄鱼龟活体8只、草龟(目前国内已有案例将中华草龟当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进行处理)活体2只。
案发现场
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搜索大数据报告》显示,在过去近十年里,穿山甲和豪猪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野味,占比近5成。而蝙蝠和果子狸在“非典”后走势不降反升。疫情爆发之后,人们对于“野味”的搜索和关注度达到了历史峰值,人们也开始意识到了“野味”的危害。
2月7日,华南农业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
华南农业大学、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沈永义教授、肖立华教授等科研人员,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杨瑞馥研究员,及广州动物园科研部陈武高级兽医师开展的最新研究表明,穿山甲为新型冠状病毒潜在中间宿主。这一最新发现将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源头防控具有重大意义。
继蝙蝠之后,穿山甲再次走进我们的视线。
你了解穿山甲吗?
穿山甲能辨别敌友,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超强记忆力。穿山甲宝宝通过趴在母亲背上,观察一举一动,来学习本领。这么萌的小生灵,忍心伤害它吗?
人类,别带走我的妈妈!
但是近年来,由于不法分子大肆捕杀,穿山甲濒临灭绝。有人将穿山甲鳞片当做治病良药,把肉当做山珍野味。研究表明,穿山甲肉并无特殊营养,鳞片成分与人类指甲几乎无异。捕杀、贩卖和食用穿山甲是违法行为。
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法律法规有何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集贸市场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持有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出售依法获得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向经核准登记的单位出售,或者在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集贸市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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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公安部食药侦局 中国普法 我们视频等
制图 | 周小舟 王希
编辑 | 王希
第一批病人到达前,火神山医院是什么景象?
兄弟,我去隔离点了,泡面帮我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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